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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遭878万天价索赔: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共享单车可否可以起诉父母?

2024-09-14 21: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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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享单车遭878万天价索赔: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共享单车可否可以起诉父母?2017年3月26日,受害人与同行三位伙伴(均未成年)将无人管理的ofo共享单车的机械锁解开并上路骑行,并于当日中午骑行至上海某路口时与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肇事客车相撞,后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7月19日,事故受害人的父母,将肇事机动车一方上海弘茂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及事故共享单车ofo小黄车提供方北京拜客洛克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至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共同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

  这就是最近沸沸扬扬的共享单车索赔案,事故受害人的父母要求小黄车赔偿全部损失共计878万元。面对如此惊人的赔偿数字,网友不老实了,纷纷热议,评论这对父母“你怎么不去抢”!

  从情感上讲:12岁的孩子,从出生到小学,父母倾注了太多的心血,他们眼看着茁壮成长的孩子就这样黯然离去,换做是谁也不会接受。

  从现实上讲:遭遇了这样的打击,他们需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够走出孩子离去的阴影,如果还想要孩子,恐怕已是高龄父母,能不能再次享受孩子带来的快乐也是个未知数。

  从情感到现实,我认为父母应该索赔,索赔再大都不为过。但是,反过来,难道父母就没有责任吗?我不知道,作为父母没有看管好自己的孩子,让孩子置法律条文于不顾,置社会道德于不顾,这样的行为共享单车能不能起诉和声讨,替自己反击?

  事故受害人的父母曾说“我们家里也有自行车,但是考虑到骑自行车不安全,我们从不让他自己一个人单独骑”,但是孩子听父母的了么?没有,他只知道父母担心他,不让他骑,他不知道这其实是国家法律的明文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透过这件事情去看教育,我们看到了什么,就是父母永远在说,孩子永远没听,或干脆不听。这样的家庭所体现出来的就是规矩意识的淡漠,“不能骑”这是父母立下的规矩,孩子置若罔闻。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原因,就是因为父母在制定规矩的过程中都是把自己的想法变成规矩,并且在规矩执行的过程中让孩子遵从的是自己而不是规矩本身。高兴了就奖励孩子,工作上有压力回到家怎么看孩子怎么不顺眼,这就是父母教育的任性,你任性,孩子也任性。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说的是教育其实就是身体力行,你做到了,孩子便做到了;你走到哪里,孩子自然跟到哪里。那篇文章我讲了一件事情,邻居有位老人,下楼梯到车门口仅仅五米左右的距离,足足走了近二十分钟,而这期间他的儿子、女儿一直在车上哄着自己的孩子,没有一人搀扶。这就是教育,父母今天的可怜样就是你们老了的模样,嘴上说着“孝敬父母”,却没有人搀扶年迈的老人一步,会不会有一天你在批评孩子的时候,她会反驳道“妈妈,你也是这样对奶奶的”。

  发生事故的这个孩子,如果我说他这是偷窃行为的自然后果,恐怕很多人会觉得我冷血。但假如换一个场景,孩子窃取超市的物品不想结账就走人,被店员追出门外的时候不小心出了意外,那这个责任谁来承担,估计没有人会追究到店员的身上,因为这是他的工作职责所在九游会j9官网。但是反过来共享单车凭什么背这个锅,就因为这是国家支持的公共出行工具吗?你对这个国家是有多么不满意?!

  孩子两三岁,便能读《规》,就知道“用人物,须明求,倘不问,即为偷”的简单道理,一个12岁的孩子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吗?他知道,但他知道身边有更多的人在做这件事:

  这就是我们给孩子的教育,满口的仁义道德,实际上却是能占便宜一定占,自己的利益却不能被侵占。我们认为这叫“精明”。

  这种“精明”的背后,是贪小便宜吃大亏。我们得到了一点点小便宜,却以牺牲孩子的教育作为了全部代价。

  (野兽宝宝暖心妈:一个充满爱与育儿知识的平台,一个坚持原创的平台。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将育儿的经验、感受、困惑与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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