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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一批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拼、加、改”装违法案例曝光

2024-05-14 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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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查!一批电动自行车经营性“拼、加、改”装违法案例曝光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市级工作专班介绍,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市区两级专班上下协调联动、加强监管执法,溯源严查电动自行车

  上海骑手帮科技有限公司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的应当安装小于或等于48伏的蓄电池擅自改装为60伏,自2024年1月对外出租电池额定电压为60伏的电动自行车693辆,并收取租金26万余元。当事人对用于租赁的电动自行车改装电池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禁止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行为:(二)在非机动车上加装蓄电池、电动机等动力装置,加装座位、伞具、车篷(厢)、高分贝音响”的规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涉嫌犯罪,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于4月12日将其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4月9日,曙建路一辆正在室外集中充电中的电动自行车发生自燃并引起火灾,烧毁烧损周边停放的2辆机动车、9辆电动自行车及1辆自行车。经查,2022年8月,闵行区根之生汽配经营部为车主李某(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提供加装60伏60安时的锂电池服务并收取费用。除此以外,还多次为消费者提供焊接加装伞具、更换超标电池等非法“拼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加、改”装服务并收取费用。闵行区根之生汽配经营部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

  4月11日,在对剑川路126号—16的某电动自行车经营部检查时发现,该处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标注“60伏20安时”“骑行60公里”的销售广告。经查,当事人在售出上述电动自行车后,会根据消费者要求将原装48伏15安时蓄电池更换为60伏20安时蓄电池。当事人为电动自行车改装电池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在对松江区新桥镇莘松路某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现场展示的一辆整车编码为16**的电动自行车上已加装儿童座椅,经与该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比对,儿童座椅为出厂后加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会出现增加行驶惯性、降低车辆操控性能等安全隐患。产品未售出,无违法所得。已责令当事人恢复该电动自行车出厂状态,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肆佰元的行政处罚。

  在崇明区开展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排查中发现,城桥地区某电动自行车维修店内存有非原装锂电池组和焊接工具,且经常出现“不定期开业、歇业”等反常举动。经查,当事人为牟取更多利润,满足客户“多接单子、多赶路程”的需求,通过微信“点对点”联系的方式提供量身定制的“特殊维修”,多次将电动自行车改装成“电压达72伏、时速超70公里/小时”的高速电动自行车,违法销售金额达2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施某、袁某等2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崇明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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