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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电动自行车 查封不合格产品
整顿电动自行车 查封不合格产品“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车宽不得超过450mm,车距不能超过1250mm,鞍座长不能超过350mm。你店销售的这款电动车尺寸超标,而且车辆外观与合格证上的车辆外形明显不符,属于不合格产品。”5月14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对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予以查封。
在位于荣军南街附近,一家销售赛鸽电动车的商铺内,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发现该店销售的电动车里,有6辆自行车明显尺寸超标。经测量,该车的车宽为50mm,前后轮中心距为1300mm,鞍座长为50mm,均超过了车宽不得超过450mm,车距不能超过1250mm,鞍座长不能超过350mm的国家标准。此外,在执法人员索要电动车合格证时,该店提供的合格证上的图片与实物不符。
“经过我们的检查,发现有6辆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不符合‘检验和判定依据’中标准要求,依据相关规定,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表示,“我们将现场予以查封,等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此外,在检查中,执法检查人员积极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知识,提醒告诫经营者严禁销售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督促指导相关经营主体认真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据了解,自本月起,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开展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主要围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有无销售私自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销售的车辆铭牌、外观、车用蓄电池与说明书、合格证、3C证书是否相符,有无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车用蓄电池、充电器等不合格配件,有无销售未取得3C认证、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下一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大对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现场快速检测。通过现场检测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现场发现,现场处置,形成对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的有力震慑,守牢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底线。